2017年以来,贵州率先实施磷化工企业“以渣定产”,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和转型升级,大幅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,取得积极成效。
一、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政策措施。省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》,按照“谁排渣谁治理,谁利用谁受益”原则,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。
编制实施《贵州省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(2019-2025年)》,出台《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》。构建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,通过加强调度督导、检查评价、
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等措施,层层压紧压实责任、传导压力、推进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。
二、打造综合利用产业链,加快推广应用。构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,围绕开阳、息烽、福泉、瓮安磷化工基地,推动重点企业建成一批高温石膏、建筑石膏生产项目,
以及抹灰石膏、石膏砂浆、板材等利用磷建筑石膏粉的新型建材项目。大力推广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,出台《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》,完善磷石膏建材应用标准体系,
开展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培训,解决“不会用”的问题。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,组织推介会、宣传月活动等,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磷石膏产品的认知,解决“不敢用”的问题。
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,统筹利用国家、省专项资金、科研经费,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科研攻关,高温石膏、α高强石膏等大规模利用磷石膏生产建材技术取得突破,
半水磷石膏充填技术实现矿山工业化运用,磷石膏循环制酸联产水泥装置稳定运行。
三、强化政策保障,加大资金支持。出台《贵州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方案》,综合运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资金等,
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、生产利用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。实施磷化工企业“以渣定产”以来,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约5亿元、地方政府投入约1亿元,
企业投入约20亿元,有效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。
截至2021年底,贵州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已突破1000万吨,形成磷石膏建材、充填和制酸三大利用途径。2020年、2021年连续实现全省磷石膏“产消平衡”。